山东2025年下半年自考跨省转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跨省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 2025 年下半年跨省转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 年 8 月 21 日 - 8 月 30 日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职成厅〔2020〕3 号),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跨省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三、申请流程
访问http://www.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
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侧,点击 “全部”,从 “分类” 中选择 “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点击 “搜索” 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
点击红色标题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在弹出的 “选择事项” 页面中,点击 “立即办理”,进入 “个人登录” 界面,如下图所示。如果考生从未登录过 “山东省政务网”,须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 “立即注册”,进入 “账号注册” 页面,按要求进行个人注册。
考生在 “个人登录” 界面按照系统提示操作,通过身份校验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考生需仔细阅读用户须知,勾选《信用承诺书》,点击 “已知并继续” 进入 “授权确认” 页面认真核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授权信息。
考生同意授权后,根据系统提示,在系统业务开放时间段内完善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 “业务表单” 页面填写业务申请表。基本信息页面和业务申请表展示如下图。
基本信息和表单信息填写要求:
“申报对象类型” 须选择 “个人”。
按顺序填写表单信息。填写 “准考证号” 后,系统将自动获取 “可以转出的课程” 和 “不可转出的课程”。带红色星号(*)的文本框为必填项,考生应准确填写,不得为空。灰色文本框中的信息为系统提取生成,考生不可编辑。考生认真核对课程信息无误后,填写转入地、转入地准考证号等信息。
业务申请表单中 “手机号码” 为必填项,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在业务办理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四、审核结果查看
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对考生转考申请进行审核,于 9 月 10 日前将符合转考要求的合格课程转出,并将审核结果和转出情况进行回登。考生可登录 “山东省政务网”,点击右上角 “姓名” 进入 “个人专属服务空间” 界面,在 “我的办事” 中 “我的办件” 页面查找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查看办件状态,点击 “操作 — 查看” 可查看详细的办理情况,如下图。
办理情况分为两类:
一是 “您的合格课程已成功转出,请按转入地要求完成后续事宜”
二是 “您的合格课程未成功转出,详情请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五、其他说明
我省首次同步开通 “爱山东” APP 转考办理业务,考生也可登录 “爱山东” APP 办理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业务。
考生如果有 2003 年 4 月前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需要转出,须持个人身份证件、2003 年之前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单》到考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考生如果在山东省有多个准考证号,须按照准考证号逐一进行转考网上申请。
考生在转考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咨询电话
省、市 | 联系电话 |
省招考院 | 0531-82598767 |
济南 | 0531-86111580、86111577 |
青岛 | 0532-85786239 |
淄博 | 0533-2793615 |
枣庄 | 0632-8688127 |
东营 | 0546-8315366 |
烟台 | 0535-2101815 |
潍坊 | 0536-8231670 |
济宁 | 0537-2319105 |
泰安 | 0538-8520990 |
威海 | 0631-5810202 |
日照 | 0633-8779325 |
临沂 | 0539-8318884 |
德州 | 0534-2388603 |
聊城 | 0635-8246515 |
滨州 | 0543-3187817 |
菏泽 | 0530-5191028、53335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