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南京审计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依据《南京审计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1年1月修订)》(南审继教发〔2021〕0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9月我校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主考专业自考本科助学及专接本毕业生,毕业证书日期2023年12月30日、2024年6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掌握一门外语,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外语(英语专业指第二外语)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含70分);
(2)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或申请学位前五年内,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
(3)在校期间,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我校报名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南京审计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达50分以上。
(4)二学历学生主修专业英语相关课程全部合格;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或70分及以上(含中等或70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发布或转发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信息,造成严重后果;
2.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处分;
3.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70分者;
4.外语成绩未达要求者;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标者;
6.本科段英语课程换考者。
四、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
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9月12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77号南京审计大学莫愁校区行政楼313,届时须附相关申报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登记表右上角无需贴纸质照片,在制表时粘贴电子照片,打印;(填报时,请各校认真核对)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用英语二成绩无需提供此项);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申报及评审费共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务必于证书颁发前将评审费转入我校对公账号中(账户名称:南京审计大学账号:430101581910030259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府支行);
7.纸质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校外教学点名称、姓名),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无破损。
8.需要提交的电子档材料:
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学生信息表
②电子照片(文件名格式:身份证编号.jpg,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尺寸宽150像素×高210像素)
③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一年内按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2.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课程(不含外语)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3.凡在获得毕业证书时,外语成绩未达到学士学位申请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一年内,在我校报名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或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及时提出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补授。
4.证书具有唯一性,遗失不予补办。如证书信息打印有误,务必于证书颁发日期的30天内反馈信息至我办,逾期我校只开具情况证明,不换发证书。
5.如有不清楚事宜可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联系,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5-8658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