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大】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注意事项


关于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的通知
一、通知目的与考核总体要求
为规范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工作流程,确保考核环节严谨有序、成绩评定公平公正,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现将实践考核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二、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分类要求
(一) 非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要求
总体原则与考核目标
(1)非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以下简称“实践考核”)是检验学生专业技能应用能力、实践操作水平和创新思维的核心环节,涵盖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
(2)聚焦“理论与实践结合”,重点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职业素养。
(3)考核标准应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公平公正。考核组织与流程规范
(1)2025年下半年非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课程考核时间暂定为 11月中旬,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通知,合理安排时间备考。
(2)考生应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合格成绩并具备参加相关课程实践考核应具备的安全操作知识、基本技能等,熟悉实践操作流程与规范。
(3)考核方式采用现场操作、作品提交、模拟演示、小组协作等,鼓励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如虚拟仿真、线上实操平台等)。
(4)考核期间,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考场安静,严禁交头接耳、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等作弊行为。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成绩作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涉及实践操作的考核,考生须严格遵循实验操作规程或相关技能要求,禁止违规操作,杜绝实验事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爱护实验设备与场地环境。
(二) 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是检验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程度与实践创新能力的核心载体。考生须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教学管理重点工作,按时间节点科学规划选题、开题、撰写、查重、答辩等流程,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考生须严格遵守《佛山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秉持实事求是、独立创新的学术精神开展研究。严禁抄袭剽窃、数据造假、买卖论文、代写代投等违规行为。教育部将于每年8-9月对申请学位论文开展抽检,对查实学术不端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取消成绩并严肃处理,维护学术生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毕业设计(论文)提交与查重
(1)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格式须符合《佛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附件2),论文重复率检测不得高于30%。学院指定查重网站为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2)我校将于8月21日前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提交论文及查重报告通知。学生需提交经本人签名确认、由“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生成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3)毕业设计(论文)及查重报告仅限提交一次,提交后不得修改或替换。提交形式为CD光盘刻录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五份),需交至江湾校区孔安道202室。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与答辩
(1)评审:学校将对考生上传至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论文及查重报告进行评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备答辩资格,本次考核总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名单不再另行公布。
(2)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审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者本次考核总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学生答辩注意事项
(1)学生须按现行论文格式提前用A4纸打印3份毕业论文终稿,装订后于答辩当日交答辩小组秘书。
(2)答辩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3)迟到1小时者取消答辩资格。
(4)严格遵守答辩现场纪律,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答辩现场,不得喧哗或扰乱秩序,违者取消答辩资格。
(5)答辩时应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三、成绩评定及公布
评分标准:实践考核采用五级评分制(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百分制为:59分以下为不及格,60-69分为合格,70-79分为中等,80-89分为良好,90-100分为优秀。部分课程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特定评分细则,考生可参考考核大纲了解详情。
成绩公布:本次实践考核总评成绩将于2025年11月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可在 2025年12月10日左右 自行登录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查询。
四、其他重要事项
请考生认真、完整阅读并熟悉《佛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考生须知》(附件3),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实践考核的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fosu.edu.cn/chengjiao)发布的最新信息,避免错过重要安排。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2985506梁老师。


